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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我校第十二次团代会和第十三次学代会的请示

核心提示: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我校拟筹备召开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校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拟筹备召开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筹备工作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16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剧场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湖北省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团的十七大、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精神,全面总结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我校共青团工作和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研究确定今后五年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和大学生为实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团省委、省学联领导和学校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和审查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和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

四、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拟定团员代表295人,学生代表300人。正式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拟定特邀代表80名,主要为团省委、省学联、学校领导和历届团学干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基层单位团员和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团员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各基层团委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团员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团员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各基层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同级党组织和校学生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五、新一届团委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1人(委员候选人26人,差额5人),常务委员会委员9人(常委候选人10人,差额1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

本届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本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研究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新一届团委会选举。

六、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23人(委员候选人27人,差额4人),常务委员会委员11人(常委候选人12人,差额1人);设主席1人,副主席5人。

本届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学生委员会根据委员条件,在广泛征求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查同意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本届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学生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查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新一届学生委员会选举。

七、关于学生代表大会每届时间调整问题

2014年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高校学生会组织须依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每一到两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坚决避免长期不召开或不定期召开的现象。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华中农业大学章程》第四十三条:“学校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是学校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学校支持其选举产生的学生会、研究生会依据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为进一步发挥学生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中重要作用,经研究,拟将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从原来每五年召开一次,调整为每两年召开一次。

以上请示妥否,请校党委审批!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中农业大学学生会

2016年10月8日

关于召开共青团

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共青团湖北省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团的工作实际,经请示学校党委批准,拟筹备召开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现就筹备工作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拟于2016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在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剧场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湖北省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团的十七大、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精神,全面总结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我校共青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研究确定今后五年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为实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团省委领导和学校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和审查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

四、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本次大会拟定团员代表295人。正式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拟定特邀代表40名,主要为团省委、学校领导和历届团干、学校有关部门、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及兄弟院校团委干部。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基层单位团员和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团员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各基层团委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团员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团员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五、新一届团委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1人(委员候选人26人,差额5人),常务委员会委员9人(常委候选人10人,差额1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

本届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本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研究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新一届团委会选举。

以上请示妥否,请团省委审批!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关于召开华中农业大学

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学生会的工作实际,拟筹备召开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筹备召开第十三次学代会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16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在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剧场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湖北省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团的十七大、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精神,全面总结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我校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研究确定今后五年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校大学生为实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团省委领导、省学联主席和学校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和审查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

四、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拟定学生代表300人。正式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拟定特邀代表40名,主要为省学联、学校领导和历届学干及兄弟院校学生会干部。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基层单位青年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各基层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同级党组织和校学生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五、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

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23人(委员候选人27人,差额4人),常务委员会委员11人(常委候选人12人,差额1人);设主席1人,副主席5人。

本届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学生委员会根据委员条件,在广泛征求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查同意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本届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学生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查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新一届学生委员会选举。

以上请示妥否,请省学联审批!

华中农业大学学生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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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爱英